關於富三農場被暫停驗證資格之我思(二)

【編按】台灣有機法令的設計幾乎剝奪了小農從事有機栽種的權利,可能因為農地不夠大,無法負荷驗證費用;可能因為加工設備不足,無法符合「工廠等級般的規定」……台灣的「有機驗證」可能又將成為有錢又有大面積土地的「農企業」特權……

文:孟凱

上一篇文章(關於富三農場被暫停驗證資格之我思(一)),我分享了個人創立合樸的背景與動力,以作為協助朋友們理解合樸是什麼的第一步。或許有些朋友希望的是合樸趕快對這起「暫停驗證資格」事件有個交代,為什麼要先瞭解合樸是什麼呢?

合樸是個理念團體,理念是無形,期待卻是有形。每個朋友對合樸都抱持著不同的有形期待,不同的期待下,自然就會對合樸處理事情的方法與態度有著不同的評斷。所以說,若一下子就跳入「暫停驗證資格」的議題,容易掉入各說各話的漩渦,不但難以形成共識,也無助於產生具體行動力。

合樸是做什麼的?

合樸的理念就是集合一群人,因著對美好生活的渴望,以「合」作與簡「樸」的思維,透過支持有機農耕方式,達到台灣土地與環境的永續發展!

無形理念要透過有形作法來達成,而有形作法則受主其事者的思維影響最大。所以說,合樸這個理念團體的有形作法,就得從我(目前的主事者)的想法開始。而要完整呈現我個人對於合樸的想法,首先來談外界對合樸的第一個印象:市集。

合樸是市集的把關者嗎?

消費者支持合樸市集,就是基於對合樸的信任,合樸對市集農友的品質當然是責無旁貸。

支持對環境友善的耕作方式是合樸的根本理念,因此,合樸要求加入市集的農友都必須是有機栽培,或達到「無農藥殘留」的標準。(有關於市集對生產者╱農友的期待,以及可進入市集販售的農產品與加工品標準,請參考:與生產者相遇:合樸農民市集的規則與邀請),合樸並沒有要求市集農友都要取得「有機認證」,為什麼呢?對市集其他取得有機認證的農友公平嗎?如何對消費者負責?……

抱歉,這些問題沒有容易的答案(No easy answers),期望朋友們繼續耐心閱讀,您的願意瞭解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首先,我們參考了業界先進「主婦聯盟」的立場。集結消費者共購力量所組成的主婦聯盟,長期投入支持台灣有機農業。但主婦聯盟合作社並未加入有機認證,同時也不標示、不宣稱他們的蔬果為有機產品(詳閱:有機法規上路~本社蔬果自主管理的因應)。

主婦聯盟也沒有要求合作的農友都要通過有機認證(詳閱轉載】支持小農 vs 追求認證 孰輕孰重?),而是以分級自主管理的方式,讓農友及社員對合作社的產品規範有更進一步的瞭解,同時也讓社員直接參與,讓社員更瞭解生產者的用心,以及合作社對於產品開發與維護過程的嚴謹態度。

除了主婦聯盟之外,里仁商店、慈心有機認證,以及福智佛教基金會,都致力於有機農業的推廣。因應消費者與有機耕種的實務需求,里仁商品也接受「非驗證,但最終農產品為無農藥殘留,里仁稱為『安全級農產品』……」(詳見:里仁的商品分級)。

為什麼主婦聯盟和里仁商店都接受無有機認證的農產品呢?這就要從台灣的有機法規談起了。(唉,話說從頭,文章愈寫愈長了,實在是……還請朋友們多多包涵,我會很努力減少廢話。)

現有法令有機小農造成的困擾與不合理之處

更直接點說,不當法令制度將扼殺有機小農的生存權!台灣有機法令的設計幾乎剝奪了小農從事有機栽種的權利,偏偏台灣小農卻佔了絕對多數(92%!出處:小農生產的社會意義).就如(保障小農的有機栽培權對有機管理法令的修正努力)的前言所說,2007年的1月份,立法院通過「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管理辦法」,除了資材管理辦法仍然不很實際,加工品的規範更是不合理,費用也高的嚇人.

這條法令開始施行之後,以後可能只有有錢又有大面積土地的「農企業」才能申請「有機驗證」,而將來沒有得到驗證的農友,只要不慎標明了「有機」兩字,便會被處以6〜30萬元罰鍰。在此同時,政府又大力鼓吹「要認明有驗證標章的才是真正的有機產品」,沒能申請驗證的有機小農信任度備受質疑,尋找通路也更辛苦。

在這篇文章中,台大園藝系前教授鄭正勇博士,主婦聯盟合作社顧問林碧霞博士、主婦聯盟合作社理事黃淑德、綠色陣線執行長吳東傑也都提出了目前法規中有問題的地方,並由溪底遙的馮小非加以彙編整理,內容深入淺出,很適合非農業出身的朋友閱讀.

維護與珍惜本土的有機小農

「一個謀求長治久安的正常國家,應當確保乾淨、安全的食物無虞,同時也當維護環境,讓社會永續發展。台灣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為了扶持工業迅速發展,付出了許多代價,例如『以農養工』或『肥料換穀』的政策,都以農業部門的犧牲,換來民生物價的穩定。而在農村間四處林立的工業廠區則讓許多農田受到污染,連帶也使環境受到破壞。

所幸於近來之20年間,農村開始發展有機栽培,儘管台灣的氣候條件十分不利於有機栽培,但是在許多小農感心投入之下,田地、水源與空氣得到尊重與保護,不但提供安全的食物,也替下一代的孩子們保留糧食生產的可能性。

但是目前所訂定的『有機管理辦法』卻可能使這些努力化為烏有,可能因為資材的限制而無法讓作物健康長大,或許因為農地不夠大,收成無法負荷驗證費用,或者加工設備無法符合『工廠等級般的規定』….,都可能使台灣即將蓬勃發展的有機農業受到阻撓,有心想從事有機栽培的小農,望之卻步。」(以上引自保障小農的有機栽培權對有機管理法令的修正努力).對這個議題想要更深入的體會,請參考:公視專題報導:有機的難關 — 小農的困境合樸 — 有機小農的友好平台

關於富三農場暫停認證原委

回到富三農場事件.富三農場的認證單位是MOA(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2008年8月4日正式發文給富三農場,主旨為「有關貴戶申請本會追加驗證申請乙案,本會決議退件,並暫停驗證資格6個月」

公文說明內容為:

「一.本會驗證組於97年6月10日至貴農友生產場查訪,並進行追加驗證申請之農產品採樣,並於97年6月11日將農產品樣品寄送至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檢測農產品農藥殘留含量.檢驗結果含有殺菌劑撲滅寧0.226ppm,未符合『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作物』,標準.

二、本案業已於97年7月16日發文貴農戶,函請提供有關於不符合釋項之解釋,貴農場因農場中二棵水梨果樹病蟲害而於休眠期間噴灑施用該兩棵果樹藥劑.導致本會抽檢貴農戶農產品而有不符合項之情事.

五、綜合上述,本會退回貴農戶申請追加之案件.並暫停貴農戶驗證標章使用資格6個月,以示警惕.」

事實上在MOA正式發文前三個星期(7月15日),富三農場黎媽媽詢問MOA檢驗員,得知上述內容後,雖然尚未收到公文,即告知合樸她的梨子沒通過MOA檢驗(但土壤通過驗證資格)。我們請黎媽媽馬上將梨子送去檢驗,雖然新的報告要兩個星期後才出來,但因為2007年黎媽媽提供了無農藥殘留證明,所以我們去年同意黎媽媽繼續出貨蜜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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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三農場梨子(左)2008年無農藥殘留證明;(右)2007年無農藥殘留證明

去年,富三農場的「最終農產品」無農藥殘留證明(2008年7月25日)符合合樸市集規定,因此富三農場可以繼續參與市集。今年,我們同樣要求富三農場提出「最終農產品」無農藥檢驗報告,預計7月15日之前可以收到。

其他相關議題

認證議題的討論面向可以很廣,例如:合樸市集中,有通過有機認證的農友,也有非認證農友,是否應該區分讓消費者知道?可否請富三農場耕作者也發表自己的態度?

這些都是很好的問題,下一篇我再繼續說明吧。原諒我寫文章的速度很慢,而且必須很專心不受打擾,所以都只能半夜寫。現在,我又得下田去陪伴正在和雜草奮鬥的杭菊寶寶了,下一篇待續了……


工作心得

1 篇留言回應

  1. 美純 Jul 9th 2009 at 11:05 am 1

    黎媽的有機認證被暫停這部份詳細情形我並不是很清楚,我想還是由黎媽來說明會較明白.

    我想說的是作為一個有機認證通過的農戶,在認證的過程手續是相當繁複,另外還有一筆不算少的檢驗費和認證費,加上認證後作物如被檢驗出有農藥殘留面臨的還有很高的罰款等著,我相信每個通過認證的農家都相當珍惜這來得不易的結果.

    另外我家雖是通過認證的農家、但我還是非常感謝合樸在我們還未通過認證時就讓我們加入,我們國家因地小人稠造成很多農地面積被分割成小單位、以致於有很多人縱使有心從事有機農業也因種種限制而打退堂鼓.

    像我家早在94年就通過土壤與水質的檢驗了當時並沒有積極的申請認證,當時的想法很單純總想著有機農業是良心事業,務農的過程不施化肥、不噴灑農藥比有沒有認證來的重要許多,但事後作物收成時在行銷上卻遇到不少困難,所幸當時有合樸的幫忙才讓我們解決了種了作物卻賣不出去的窘境.

    現在我家雖通過認證有部份產品也在里仁上架,但我還是要強調許多因主、客觀因素而無法申請認證的農家真的很需要像合樸這樣的單位來幫忙和輔導.

    我衷心的希望不要因這單一的個案而傷害了合樸、另外我也要請合樸的農友們不管你有沒有通過認證、為了保護得來不易的合樸,一定要作好自我的要求和把關,這樣才能讓支持合樸的消費者感到信任,作為合樸的農家之一我覺得大家要感謝消費者提出的質疑,消費者的鞭策是合樸進步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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